拍卖公告
上饶市东都花园、龙潭新苑等31处房产招租公告(2)

饶公资交ggz2026-675号

受委托,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9月7日10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编号

标的位置

招租面积(㎡)

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租赁

年限

1

信州区东都花园四期80#1-9号店铺

229.92

52500

1

5年

2

信州区东都花园四期80#1-10号店铺

121.35

27780

1

5年

3

信州区东都花园四期81#1-2号店铺

224.22

51180

1

5年

4

信州区东都花园四期81#1-4号店铺

218.4

49980

1

5年

5

信州区东都花园四期82#1-1号店铺

105.73

26640

1

5年

6

信州区龙潭新苑第30号店铺

270.6

29220

1

5年

7

信州区龙潭新苑第33号店铺

270.6

29220

1

5年

8

信州区天佑雅苑1#1-5号店铺

113.45

17700

1

5年

9

信州区天佑雅苑2#1-5号店铺

113.45

17700

1

5年

10

信州区同心景苑东面商铺16号楼52#

276.22

41436

1

5年

11

信州区同心景苑东面商铺16号楼53#

273.6

41040

1

5年

12

信州区同心景苑东面商铺16号楼54#

273.6

41040

1

5年

13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7号楼70#

129.07

23232

1

5年

14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7号楼73#

129.07

23232

1

5年

15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7号楼74#

101.77

18324

1

5年

16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8号楼64#

129.07

23232

1

5年

17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8号楼65#

101.77

18324

1

5年

18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8号楼66#

129.07

23232

1

5年

19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9号楼55#

129.24

23268

1

5年

20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9号楼56#

101.91

18348

1

5年

21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9号楼57#

115.65

20820

1

5年

22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9号楼58#

115.65

20820

1

5年

23

信州区同心景苑南面商铺19号楼59#

101.91

18348

1

5年

24

信州区凤凰新天地10号楼B幢1层1-1

53.70

9672

1

5年

25

信州区凤凰新天地10号楼B幢1层1-2

53.70

9672

1

5年

26

信州区凤凰新天地10号楼B幢1层1-3

53.70

9672

1

5年

27

信州区凤凰新天地10号楼B幢1层1-4

53.70

9672

1

5年

28

信州区凤凰新天地10号楼B幢1层1-5

53.70

9672

1

5年

29

信州区凤凰新天地10号楼B幢1层1-6

53.70

9672

1

5年

30

信州区凤凰新天地10号楼B幢1层1-7

53.70

9672

1

5年

31

信州区凤凰新天地10号楼B幢1层1-8

53.70

9672

1

5年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4日17时止。

三、拍卖(招租)方式:一家报名则协议成交,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重德房地产资产评估规测绘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赣重德房估字(2026)第08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租项目为:东都花园、龙潭新苑等31处房产招租(5年)。

4、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免租金装修期:500㎡(含500㎡)之内给予1个月免租装修期;500-1000㎡(含1000㎡)给予2个月免租装修期;1000㎡以上给予3个月免租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含在租赁期内。

6、租赁年限:租赁年限为5年。均空置。

7、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先付租金后使用,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元/月,承租方须交纳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待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招租方对出租物进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予以退还(不计息)。

8、经营范围: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

9、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处理。

10、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1、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人收购。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运(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人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12、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3、拍租成交后,承租方须在付清所有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而后30日内由招租方将标的按交付时现状交付给承租方。    

14、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五、竞买报名手续: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4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9月4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详情咨询:13907936277(陈先生)13907938256(艾先生)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82号二楼

查询网址:www.jxwhpm.com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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